浮游生物采樣的相關介紹
采樣時間
1.同一類群的生物樣品采集時間(季節(jié)、月份)應盡量保持一致。浮游生物樣品的采集時間以上午8:00~10:00時為宜。
2.除特殊情況之外,生物體污染物殘留量測定的生物樣品應在秋、冬季采集。
3.進行生物毒性試驗的污水樣品應在排污口排放的有毒污染物濃度zui高時采集。
4.樣品采集與保存
浮游生物樣品采集應符合以下要求:
1.定量樣品采集,在靜水和緩慢流動水體中采用玻璃采樣器或改良式北原采樣器(如有機玻璃采樣器)采集;在流速較大的河流中,采用橫式采樣器,并與鉛魚配合使用,采水量為1~2L,若浮游生物量很低時,應酌情增加采水量。
2.定性樣品采集(浮游植物、原生動物和輪蟲等)采用25號浮游生物網(網孔0.064mm)或PFU(聚氨酯泡沫塑料塊)法;枝角類和撓足類等浮游動物采用13號浮游生物網(網孔0.112mm),在表層中拖濾1~3min。
3.浮游生物樣品采集后,除進行活體觀測外,一般按水樣體積加1%的魯哥氏溶液固定,靜置沉淀后,傾去上層清水,將樣品裝入樣品瓶中。